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海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87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邮政编码:571127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海南省教育厅在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 办学特色:学院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以培养经济管理类高端应用型职业人才为主,现有在校学生近8000人,2014年有33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26个省份招生。学院大力开展校企合作,现建有51个校内专业实训基地,14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24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与中德诺浩集团,海南金光集团,海南光明会计人才优配管理公司等企业合作开办了35个各类专业人才班。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就业满意度在稳步提升,2013年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优秀单位。学院与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丹麦等国家及台港澳地区的高校学习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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