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予以退回。
第二十三条我校本科办学地点在学校南校区(校区地址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二十四条我校本科新生宿舍为4人标准间,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第二十五条我校各招生专业学制4年,本科层次。学费一类专业6000元/年,包括: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二类专业5500元/年,包括: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依照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学费标准,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一、二年级6000元/年,三、四年级14000元/年;其他理工类专业4950元/年。文史类专业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52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具体情况见我校报考指南。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8202335;传真:029-88204236;电子邮箱:;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du.cn。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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