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浙江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一般专业48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4800元(人/学年),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
第二十五条 浙江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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