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计划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五、报考和录取
学校继续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度高校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招生工作。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东南大学。
2)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需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需达B级或以上等级;报考医学类专业(生物工程专业除外)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需达2B级或以上等级。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同等情况下,学业水平测试4门必测科目级别为全A的考生优先。
3)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苏、浙江、江西、山东、福建、湖南、湖北、河南、河北九省招生,文、理兼收。江苏省考生参加江苏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其他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统一的专业课考试,考生仍需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4)学校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5)学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中学生中招收保送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6)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批招收少年大学生的学校之一,今年将继续招收少年大学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4年少年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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