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志愿择优录取考生。
(2)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普通类专业在本科三批次或当地省级招办统一安排的相应批次,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予以录取,即优先录取线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报考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安排相应专业。
各普通类专业录取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各招生专业录取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要求为准。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南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15、录取结果公布:各批次录取结果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rxy.edu.cn)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376-3270000、3271111)进行查询。
四、收费标准
16、新生收费项目分学费、书费、住宿费三类。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当年度各省(市、区)招生办印制的志愿填报专刊或我院《新生入学须知》。
五、奖助措施
17、为进一步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除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外,我院另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同时,对在文体活动、学习竞赛、科技发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单项奖,并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
六、毕业生待遇
18、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376—3270000 3271111
学院网址:http://www.hrxy.edu.cn
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http://zs.hrxy.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编: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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