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收费标准:
我院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2014年新生入学须知》。
八、 学历证书: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毕业证书;我院属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单位,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电话:0372-2176666,2171999,2171777
传真:0372-2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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