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河南科技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3003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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