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

江苏高招工作意见出台 彻底杜绝高校“点招”可能(3)

2014-05-06 15:57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录取共分7个批次

  今年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6.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7.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今年的加分及照顾政策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从2015年起,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