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金额为8000元。
2、我院对于经济困难的考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帮扶措施:第一是减免部分学费,第二是由学院提供各种机会让学生勤工助学,第三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3、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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