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535-6385511 6386611 6381766 6937292
学院招生就业处传真:0535-6937291
学院网址:Http://www.ytetc.edu.cn
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ytetc-zhaosheng@163.com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自于互联网,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站长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