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话:022-28776099、28776655
传真:022-28776655
网址:www.tjzdzb.com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邮编: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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