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规范高考照顾政策。根据国家五部委的部署和省招委会的决定,从今年起福建省全面实行规范后的高考照顾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4)平潭岛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今年继续实行一年。
(5)福建农林大学植物保护专业常规志愿投档时不再享受农林类专业加分照顾政策。
(七)改革完善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为了更好满足不同类型高校对人才培养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志愿满足率和录取率,也为了方便考生更好地理解和填报志愿,对有关招生批次的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进行了改革。(1)文史、理工类提前批:设置常规志愿、参考志愿,并进行1次征求志愿录取。常规志愿设1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参考志愿设3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征求志愿设12个院校专业志愿,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2)文史、理工类本一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由原来设置4个院校志愿调整为设置6个院校志愿,并进行2次征求志愿录取。(3)文史、理工类本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由原来设置6个院校志愿调整为设置10个院校志愿,并进行2次征求志愿录取。(4)艺术类、体育类专科批: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置16个院校专业志愿,并进行1次征求志愿录取。调整后,各科类高职(专科)批,全部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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