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音乐类考生、美术类考生均需参加江苏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本省填报志愿资格线。
2、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3、音乐类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类按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凡未被艺术类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考生,如果符合普通类考生注册入学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我院注册入学,我院根据普通类考生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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