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监督机制
1、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委和监察处全程参与。
2、学校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吉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示至少一周,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3、希望有关中学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推荐工作,公开推荐标准、推荐过程和推荐结果。如果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当即取消该校所有考生的选拔资格及所在中学后续二年的推荐资格。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选拔资格。
九、申述渠道
吉林大学申诉电话:0431-85168740
十、方案解释权
本实施办法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
附件1:
附件2: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自于互联网,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站长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