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荐中学须将学生材料于2014年4月25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寄至哈工大招生办公室,材料包括:
①《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英才计划(农村专项)学生申请表》原件(加盖中学公章)。
②《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英才计划(农村专项)学生推荐表》原件(加盖中学公章)。
③中学提供的学籍和就读证明。
④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⑤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⑥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学生个人自述(须学生本人手写)。
⑧中学出具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单原件(必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请准备完整并顺序装订成册(不需封皮),材料不全者不予初审,无论初审是否通过,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5、已经取得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英才计划或卓越计划(不包含学科特长类)认定资格且符合英才计划(农村专项)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转为英才计划(农村专项),但需要在我校招生办网站网上报名系统中重新选择相应类别注册,按上述要求邮寄材料(请在申请表显著位置注明已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经我校核实确认具有报名资格后,无需面试即可转为英才计划(农村专项),同时自动放弃原有自主选拔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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