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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2)

2014-04-16 06:19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三、申报名额

  1.每所高校申报改革试点项目类型原则上不超过2类,每类试点项目涉及专业不超过4个。

  2.各省(区、市)遴选推荐的三类改革试点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4项,其中,拔尖创新型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每省(区、市)不超过1项(可缺项)。

  四、申报方式

  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其他高校由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农业、林业行政部门组织遴选后报教育部,由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组建“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对申报试点项目进行审核。

  五、申报材料

  高等学校按照要求申报改革试点项目,每类改革试点项目填写一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相关表格请从教育部主页点击司局机构中“高教司”,再点击“农林医药教育”后下载。

  请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汇总表寄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农林医药教育处(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稿发至联系人邮箱。

  六、邮寄地址和联系人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邮政编码:100816

  联系人:高等教育司 夏韶华 董岳

  联系电话:010-66096767

  E-mail:shaohua@moe.edu.cn

  附件:1.

     2.

  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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