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面向全国所有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招生,考生应具备201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高中阶段具有在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信息等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或单科成绩特别优异。
三、报名流程
2014年我校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中学校长推荐的方式,不接受考生自荐,每所中学推荐人数最多不超过5名。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我校招生简章、公示推荐考生名单和相关信息,应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申请材料包括:《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申请表》(见附件1)、学籍和就读证明(高中提供)、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中学须下载打印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和考生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于2014年4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并在信封右下角注明“专项自主选拔”。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出者,视为无效报名。所有邮寄材料均使用A4纸张,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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