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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理工大学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简章(4)

2014-04-02 19:32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六、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组,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自律,学校成立了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监察处、纪委委员等为组员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4

  网址:http://zsb.njust.edu.cn

  微博:http://weibo.com/njustzsb http://t.qq.com/njlgdxzsb

  咨询电话:400-110-2882 025-84315260 84315761 传真:025-84432546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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