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为保证“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
3、报名及测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筑梦计划”结果可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查询,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我校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邮政编码:116024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九、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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