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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自主招生简章(3)

2014-03-31 16:21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四、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筑梦计划”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通过“筑梦计划”考核的学生必须参加

  2014年高考,且自主选拔批次(若无自主选拔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录取,降分后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且学生在填报专业时需服从专业调剂。若其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录取分数线”在平行志愿省份指“最终模拟投档线”。

  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2014年7月5日),考生需填写我校寄送的《天津大学“筑梦计划”高考志愿填报回执》,并按时提交,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天津大学“筑梦计划”选拔合格资格。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材料寄送时间截止至2014年4月15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结果将于4月18日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3、“筑梦计划”测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

  4、本次考试不需缴纳报名费。

  5、测试地点:具体考点信息将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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