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核办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语文和数学),然后参加面试。
(四)确定合格考生
面试合格考生根据统一笔试成绩分省确定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进行公示,均无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原则
1.最终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4年面向农村学生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2.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4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招办关于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招办规定的自主选拔录取投档条件。
3.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一本重点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数为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为考生安排专业。 4.考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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