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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携手工程自主招生简章(3)

2014-03-31 14:50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考试考点:

  ①【陕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杨凌示范区邰城路3号)

  ②【陕西】安康学院(安康市育才路92号)

  ③【陕西】榆林学院(榆林市崇文路4号)

  ④【陕西】汉中龙岗中学(汉中市大河坎龙岗东路)

  ⑤【陕西】商洛中学(商洛市北新街西段)

  ⑥【四川】绵阳南山中学(四川省绵阳市南塔路3号)

  ⑦【河南】南阳师范学院西校区(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

  ⑧【云南】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

  ⑨【甘肃】天水师范学院(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六、资格认定

  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根据所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省份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备案、公示。获得资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

  七、录取原则

  1.获得 “携手工程”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传统顺序志愿和不完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须在院校第一志愿填报;完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须在院校志愿的A位置报考;单独设置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其他志愿填报方式不享受加分。

  3.符合“携手工程”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服从专业调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即予录取。

  4.考生可在本省2014年一批本科招生专业中选报,高考录取时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安排考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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