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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5)

2014-03-27 18:20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6月8日 上午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3:00—5:00 外语

  (三)评卷

  评卷工作分科目集中进行。各科目评卷点分别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高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文/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实行网上评卷。

  (四)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在市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经各区(县)高招办通知各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五)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本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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