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老师”无需审批
学生在这里培训质量难保证
按照《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规定,要成立一家民办文化教育类学校,必须要满足一些硬性条件: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万元以上,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要求。同时,民办学校要有专职负责人,即校长,有符合条件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校长必须要由教育部门批准担任。通过这些条件,来保障学生在民办学校能享受到正规的教学。
但是,私自开展教育办学的公司,就难以保障学生得到正规教学。
“精锐是一家公司,因此它的负责人(经理等)的设立,不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远比民办学校负责人(校长)要求低。”吴作为表示,成立教育信息咨询公司很简单,有一个公司名称,有一个场所,到工商部门注册一下即可。现在很多教育咨询公司故意混淆概念,把公司称为教育机构(学校),负责人称为校长,员工称为老师……让学生家长误以为这就是一所文化课培训学校。
吴作为表示,实际上,这些公司的员工大部分没有教师资格证,也享受不到教师待遇。即使有一小部分确实为聘请来的教师,但进了其单位也是公司员工的形式。里面的老师并非真正意义上给学生上课的正规老师。所以学生在这样的地方参加培训, 很难保证培训效果,并且还可能出现受骗、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对于网友所说的师资力量虚假、上课费用不透明等情况,商报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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