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考点设立
设立10个考点
借考生需办理借考手续
今年我区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西藏民族学院、格尔木、成都设立考点。因特殊原因须在成都、西藏民族学院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填写《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简称“借考表”),在确认信息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招生办申请借考,地市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成都考点不受理限报考生借考;西藏民族学院考点不受理非西藏民族学院附中学籍的应届考生及限报考生借考。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格尔木考试不用办理借考手续。
关键词:新变化
新增加分政策
累加不得超过30分
据悉,和往年相比,今年新增一项加分优惠政策,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高考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相关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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