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7911。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方案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http://qjxy.hznu.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qjzs.hzn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联系电话: 0571-28865806(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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