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的自主权意味着更大的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部分,提出要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提到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对此我有三点思考。
第一,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对高校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高校拥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将有利于学校按照自身的传统和学科特点办出特色,有利于高校更加从容地按照教育规律办学。但与此同时,办学自主权扩大后,在短期内高校也将会面临一定的挑战。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包括取消对国家重点学科的审批,这在高校中产生了不小的震动。取消国家重点学科这个指挥棒后,高校将可以按照自己所理解的规律来发展学科,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但究竟该怎样做,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进行建设,高校则未必完全做好了准备。由此我认为,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对高校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第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需要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提高学校治理水平同步推进。过去这些年里,中国高等教育至少有两个方面做得非常好,一个是使更多人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另一个是高校整体的学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相比之下,高校的管理水平则是我们发展中的一个明显短板,特别是高校的人事和财务管理的水平,以及我们的薪酬制度存在缺陷。而中国高校在放弃了计划经济模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之后,始终没有形成自己清晰的内部管理逻辑。尽管这种状况与发展阶段有关,但对于高校的长远发展和内涵建设肯定是不利的。在我看来,建立这种内部治理的逻辑应该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键内容。而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无疑将对高校内部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当然,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和高校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光靠高校自身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外部条件的支撑。例如,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就需要打破事业单位编制的限制,纯科研队伍的建设需要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改变,等等。
第三,要尽快建立起高校发展的自我约束机制。更大的权力带来的是更大的责任。在与国外大学校长接触时,我经常会听到一个说法,他们在决定做某件事情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保护学校的安全,无论是财务安全还是声誉安全。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大学领导者在这方面的责任也会不断加大,需要尽快建立一套完备的自我约束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校长期、安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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