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 凡生源所在地联考(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我校承认联考(统考)成绩,不在组织考试。
(2) 凡生源所在地联考(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点公布为准,考生如遇到考试时间与其它院校冲突时,请与我校考试点老师协调。
(3) 考试不得在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4) 考试可单报或兼报专业。
◆录取原则:
(1) 合格证按1:4发放(即实际招生计划的4倍),具体比例根据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
(2) 如生源不足,我校承认三本及以上院校相关专业合证,按专业课加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4月中旬登录我校官方网站( www.bjmzdx.org、http://zs.bmuc.edu.cn )查询专业是否合格,专业成绩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艺术类合格证》。
北京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四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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