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成立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二)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23日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三)2014年3月24日-27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六、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方式:
1.工商银行柜台缴费
浙江省内考生请于3月24日-27日期间到所在地工行银行网点办理柜台缴费手续。办理方式:至工商银行网点柜台后,先报“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费”及学校代码“12020802”,然后报“网上报名号”;待银行柜台工作人员调出考生姓名和应缴金额,核对无误后缴入相应款项即可;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费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查询之用。
2.工商银行网银缴费
适用于所有已开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用户。
(1)登录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后,点击“缴费站”----“在线缴费”----“我要缴费”。
(2)在“我要缴费”的“收费企业所在地区”,填写“浙江”“金华”。
(3)在“缴费类型”选择“学校学杂费”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点击查询。
(4)选择点击“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全国)--填写相应的”网上报名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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