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信息要在班级和学校公示
今年,河南省对考生资格审查将更加严格。
河南省规定,对报名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考生资格方面的问题,必须彻底查清。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如考生未在学校报送的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县(市、区)招办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查询核对,确属未注册的,方可接受其报名,否则,不得接受报名。
报名结束后,各地须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图像、民族、应往届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至3月23日,省(0371-68101503、68101523)、省辖市、县(市、区)三级招生办举报电话同时公布。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级招生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
特别提醒
今年起河南省高考加分项目“瘦身”
从2014年起,河南省将执行新的加分政策,高考加分项目将全面“瘦身”。
河南省规定,高中时参加由中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参加高考可加10分,不再具备保送资格;获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保送和加分资格。
从2014年开始,河南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也从20分调整为10分。河南省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全省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高考可加10分。
今年考生加分的照顾项目,县级招办审核后须报上一级招办审核,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报省招办审核。各类照顾对象考生情况,省招办汇总后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集中公布,长期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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