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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三个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东莞报考高职院校(2)

2014-02-14 09:21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符合三条件可在莞报考高职院校

  昨日,市招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里有关文件规定,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

  1、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

  3、按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2014年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并有3年完整学籍即可报名参加“3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报考高职院校。

  热点问答

  问: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高考报名,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问:合法居住须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主要指拥有自有住房和合法租赁住房两种情形。认定在我省合法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时,提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具体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问:如何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

  答:根据相关规定,《居住证》到期未能及时办理延期或更换的,新办《居住证》期限重新计起。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交材料后,如何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答:我省报考高考的随迁子女提交的证明材料,由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并分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新莞人管理局、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根据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准入条件,认真做好审核、认定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稳定职业的审核和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年限的认定工作;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我省居住证年限、身份证和户籍情况的审核、认定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市新莞人管理局具体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工作;市教育局具体负责随迁子女在我省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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