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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3)

2014-01-27 19:25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第一或第二、第三志愿报考航海技术或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且入围素质测试的考生,务必在2014年4月8日-4月10日三天时间内,自行去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主要检查项目:眼科(双眼裸视力、矫正视力、色觉),外科(身高、体重),化验检查(肝功能)。

  第一或第二、第三志愿报考航海技术或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且入围素质测试的考生,请将医院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于2014年4月16日前尽快传真到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传真号码0571-88481758,截止时间4月16日16:30。逾期不交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第六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其中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1.65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辨色完全正常;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1.55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第二十一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专业培养要求:学校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第二十二条 录取分数合成。文化考试成绩300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0分,考试总分为750分。

  第二十三条 录取方式:根据考生的考试总分,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再考虑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额满为止。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普通高考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第二十四条 在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单科笔试成绩排序录取。单科笔试成绩排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英语、语文,文科考生为语文、英语、数学。上述情形又相同时,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高中会考的英语等第成绩必须在C等及以上。

  第二十六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于4月17日开展录取,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时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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