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4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十、入学及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作(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美术类专业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外出写生等费用一律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网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 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1340、62515432(本科招生办公室,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010—62515358、62515278(艺术学院,专业咨询)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三、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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