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确定专人(必须是市、县两级招生考试部门的工作人员)带队,按时到考点报到。
三、工作要求
体育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同志担任考官及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报名考试全过程的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二)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考试工作程序。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严防和严查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严防考生替考行为,充分利用身份核验仪、指纹录入设备等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并做好相关证件比对工作。对发现的考试违规行为,要按规定如实做好记录,并向违规考生开具《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点要立即张榜公布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见附件),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证据材料必须在当天报送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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