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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4)

2014-01-24 10:53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二)专业安排

  A类考生:高考成绩加10分(江苏省考生加7分)安排专业,且至少满足其前2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2个不同专业志愿,否则志愿视为服从。

  B类考生:高考成绩加5分(江苏省考生加3分)安排专业,且至少满足其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不同专业志愿,否则志愿视为服从。

  考生应在学校当年在该省(市、区)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

  六、监督保障

  (一)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坚持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四)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八、本方案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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