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初审、分类考核、分类资格认定、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4年1月17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3年1月17日至24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
3.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确定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卷。笔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考试和资格认定(详见表1)。
表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考试科目
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笔试和面试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1.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以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同时参考考生面试成绩、学科获奖情况、考生生源分布情况和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分布情况,分专业类别(见表1)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和录取政策,并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报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及相应录取政策报送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3.获得我校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的“北京化工大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学生,将直接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院校录取政策为B档,专业录取政策同本章程第七条第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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