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优录政策
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录取时采取高考成绩和学校考评成绩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候选考生择优录取。“加权综合分”计算方法为:
加权综合分=高考成绩×60%+学校考评分×40%
学校将候选考生的“加权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按以下几类安排专业(考生须填报6个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A类: “加权综合分”排序前20%(含)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满足其第1专业志愿录取;未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按B类考生录取;
B类:“加权综合分”排序在20%—50%(含)的候选考生。满足其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录取;
C类:“加权综合分”排序在后50%的候选考生。满足其6个专业志愿之一录取。
以上三类理科考生入校后均可优先获得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选拔资格,同时符合2014年“新生奖学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优先享受相应金额奖励。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成立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管理自主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学生中学阶段成绩排名、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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