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2、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确定:考生须在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北京林业大学本年度有招生计划的专业范围内选择,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并服从专业调剂。
(1)录取专业时,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参与专业选择,专业级差为3,1,0。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但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或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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