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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2)

2013-12-06 19:46编辑:【郑州教育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三、录取办法

  ㈠ 志愿填报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须在高考第一志愿填报中南大学(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中南大学填报在平行第一志愿的第一位;在设置有自主招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中南大学),并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中南大学招生办 公室,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信息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协商自主选拔录取有关录取事宜。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㈡ 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录取控制线。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报考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3.录取专业确定原则:

  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不包括艺术类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

  ⑵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只根据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确定(见附件5)。

  ⑶其他可填报的专业范围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基础上加20分、再同比当年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专业。

  ⑷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㈢ 政策说明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各相关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推荐工作。2014年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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