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被媒体曝光的辽宁省招考办腐败窝案中有3人涉案,其中,一名副主任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一名副处长涉案金额几百万元,另一名副主任闻讯跳楼自杀。
此前2010年,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换专业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953万元,法院最终判处其无期徒刑。
稍早些时候,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监察处原副处长谭博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200多万元,帮助几十名考生通过“点招”的方式进入多所高校就读。四川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金勇收受两所中学校长的贿赂款200多万元,利用手中掌握的大学补录名额,将这两所中学不符合补录条件的300多名考生录取。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杨玉圣告诉记者,在部分名牌大学中实行自主招生,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了改变“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招生的弊端而设。问题在于,在大学行政主导的背景下,若缺乏制度规范的约束,就容易造成自主招生环节出现权力寻租的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招生腐败的根源就在于计划,有权的人才能计划。现在高校招生,就是行政主导的大学管理体制让行政权力过度参与到了自主招生的过程中,导致了各类腐败的发生。
杨玉圣教授认为,解决的方案在于,如何确保自主招生的制度设计法治化,在操作层面公开、透明,确保监督机制行之有效。
“防范和杜绝高校招生环节的腐败问题,积极方面,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监督和制约;消极方面,从大学到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惩戒机制,加大惩处力度;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杨玉圣教授认为。
储朝晖研究员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应该是停止自主招生,而是选择专业的人员组织依据专业的规则,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去进行招生,逐步建立高校自主招生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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