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201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省招委、省卫生厅、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1〕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记入考生电子档案,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号”是进入电子档案的关键号,请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中学在考生网上报名时认真指导考生准确无误填报“学籍号”信息。
(八)普通高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要记入考生电子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由各中学负责填写。
(九)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应加强校对和服务工作,要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真实、准确地输入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摄像确认。在进行现场摄像确认时要按照摄像的技术规范标准操作,确保考生相片规范和清晰。
(十)报名信息实行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确认的办法,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能电子注册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一份由考生本人保存,一份由报名点汇总后上交县招生办保存备查,县招生办要明确专人保管报名信息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移交考生信息表或数据光盘时,必须严格履行移交手续,安全无误地保管好考生信息表和数据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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