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测试及录取
1.测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西安交通大学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测试。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测试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文艺特长生人选及降分录取优惠等级。
2. 录取优惠等级:(1)一等:专业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予录取。(2)二等:专业测试成绩优良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1:1提档线下20分(750分制)即予录取。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线者,加30分(750分制)选专业。具体录取优惠详情以协议书为准。
3. 签订协议:被我校确定为文艺特长生人选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招收文艺特长生协议书》。对已与我校签订有效协议书的文艺特长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高考中予以降分录取优惠。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 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2
联系人:张老师(18792690802)
招生办邮箱:xjtuzs@mail.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电话:029-82668265 传真:029-82668564
联系人:魏老师 (1560928592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30)
2.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3.招办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北门东侧50米
4.团委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之家一楼西南角
5.招办网址:http://zs.xjtu.edu.cn
八、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
1、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将在西安和北京两个考点进行,西安考点未完成计划将在北京考点继续招生。本简章仅为西安考点招生实施办法。
2、陕西省的考生只能参加西安交通大学考点的考试。
3、考生每人限报一项特长,多报者考试成绩无效;两个考点重复考试者不予录取。
4、与我校签约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组织文艺特长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正式获得我校录取资格;各省联考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5、除身份证原件外,考生的其他报名资料一律不退还。
6、专业测试时,所有考生自备乐器(西安考点提供钢琴、竖琴、定音鼓、民族大鼓)。除声乐外,其他专业不允许带任何伴奏(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1人);舞蹈、声乐类如有音响伴奏,请自带CD伴奏光盘,不支持MP3、U盘、磁带等其它多媒体介质。
7、除钢琴外的所有项目,特长生进校后需要自备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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