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入选考生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被我校艺术测试鉴定为一级的入选考生,可享受高考实考分数基础上加40分录入相关专业,二级的入选考生可享受高考实考分数基础上加20分录入相关专业。
八、管理条例
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必须参加学校艺术团训练和相关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并针对艺术特长生的特长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监督机制
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十、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9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邮寄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13年12月16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确认);
确认考试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0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4年1月1日到我校报到和参加专业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艺术特长生考试通知;
报到和考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
考试结果查询:考生可以在现场和网上查询考试结果。现场查询:2014年1月2日下午14:00点在报名现场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可在现场自行查询;通过复试考生还需在现场与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网上查询:2014年1月9日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的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复试的艺术特长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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