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监督机制
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
2.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中学、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最终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3. 对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处申诉,电话: 0592-218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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