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电话:(0595-22693678)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将测试合格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经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其他
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693589(华侨大学体育学院,9:00-11:30),0595-22695678 (华侨大学招生处,上班时间),传真:0595-22691575(24小时,自动)。
有关信息敬请留意华侨大学相关网页:
(招生处)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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