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工作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在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3.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经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给予录取。
4.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成绩特别优秀者(指二级运动员到校测试可达到一级运动员运动成绩标准以上,或我校认为确有专业培养前途者(具体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申请按所在省本二线65%录取。
5.获得我校专项水平测试合格认定者,均需参加所在省组织的高考专业志愿填报。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且需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需于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志愿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志愿。
6.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均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7.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8.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9.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591-22866857、87893124(招生办),13599384008(体育部)
传 真:0591-22866857、83739513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350108。
七、本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自于互联网,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站长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