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43028),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核准、备案和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4、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43333(招办)、0571-86843499(体育教研部)
传真:0571-86843999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八、本简章由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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