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执行。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仍按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和摄制八大类实施,招生工作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浙教试院〔2013〕20号)执行。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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