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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3年本科新生入学须知(3)

2013-08-13 15:45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一)户口迁移。新生根据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办理户籍事项,凡属必须办理户口迁移省份的新生,自带户籍迁移证明,户口迁入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限为录取当年的年度内。以下考生不迁户口:

  1. 福建省生源一律不迁户口;

  2.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新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

  (二)党团关系。

  1. 福建省新生党员

  (1)厦门市新生,党组织关系须经党委以上组织部门转至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

  (2)非厦门市的新生,党组织关系须经县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至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

  2. 福建省以外的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须经县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至厦门市委组织部。

  3. 新生团员凭团员证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档案等材料。凡属于规定自带个人档案省份的新生,须携带密封,签章完整的个人档案。自备近期照片12张(一寸正面免冠彩照)。

  七、绿色通道

  无法足额缴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学校报到点专设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相应手续,领取、填写“绿色通道”审批表,凭表向所就读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采用“绿色通道”的新生须事先准备并提交《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八、优秀新生奖学金

  根据《厦门大学 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中优秀新生奖学金的有关规定,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 3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 4 万元(第 1 — 10 名)、 3 万元(第 11 — 20 名)和 2 万元(第 21 — 30 名)的奖励。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新生于2013年9月30日前,由本人自行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开具的《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全省排名证明》原件,于正常上班时间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校本部嘉庚主楼三层)办理登记、核实手续,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逾期未办理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九、新生录取资格审核和学籍电子注册

  我校教务处、学生处将于9月20日前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核和学籍电子注册,请考生届时积极配合,并按要求认真核对自己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及时向教务处、招生办和省高招办反映并联系更正事宜,以免影响学历电子注册以及日后毕业证书发放等。

  十、温馨提示与安全必读

  1. 报到时,行李只能交给佩有学校迎新标志的工作人员帮助运送。注意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大额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 由于翔安校区及周边目前不具备提供充足的住宿条件,请陪同新生到翔安校区报到的家长自行联系厦门岛内宾馆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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