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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4)

2013-06-27 18:16 来源:【郑州教育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医学专业576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专业5160元/年; 管理、财经专业4560元/年。

  住宿费:每生每年18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奖(助)学金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综合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实习生奖学金、邓铁涛奖学金、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仲明助学金、慈济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何恩惠助学金、周密助学金、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助学金、易方达助学金、拾金子助学金、新侨伟助学金、中一助学金、新疆少数民族助学金等30多项。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张  林

  监督电话:020-39358788

  传真:020-39359128

  电子邮箱: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8450

  传真:020-39358545

  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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